2019信阳新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10:08:04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团市委、工商联《关于实施信阳市三年四千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信人社函〔2019〕27号)精神,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青年人员100名,为确保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对象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见习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414室。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填写《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1份。可登陆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本次招聘见习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见习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安排到见习基地进行见习,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后综合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用。
三、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见习人员为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聘的人员,目的是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此次招聘的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按年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见习单位给予适当补助,要求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3个月见习期的政府不拨付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见习资格。
五、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6-29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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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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