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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开封通许县遴选工作人员3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10:03:24来源:网络浏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自筹编制工作人员中遴选工作人员370人(其中乡镇工作人员350人,应急管理局20人),充实到扶贫工作一线和应急管理工作队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遴选优秀人员充实到扶贫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队伍。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通许县事业单位自筹编制,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学历)的工作人员,年龄在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副科级自筹编制人员,经遴选录用后必须到所安排的岗位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2016-201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4、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5、已经其他岗位录用的原自筹编制工作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核

  报名前,各单位对报考的自筹编制工作人员统计上表,此表作为报名的依据(此表一式四份,组织部、本单位、编办和人社局各留存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县编办核编盖章后(核编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报人社局招录股。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通许县人才交流中心三楼。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 按要求填写《通许县2019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现场照相和信息采集;

  3、本次遴选,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6月8日上午。

  4、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报名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何进入下一环节。

  2、 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面试成绩为100分。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5、 聘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遴选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确定录用的乡镇工作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开选岗,由各乡镇分配到具体工作岗位,不能按时到岗的视为放弃。

  6、 考核和相关待遇

  确定录用的工作人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用人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组成考核组,每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享受原自筹编制全额工资待遇(乡镇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全供编制,享受相关待遇。录用人员未纳入全供事业编制之前,其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在原单位的职级待遇不变。

  ( 四)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本次遴选,公众监督、纪检监督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选派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

  通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