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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商丘永城市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4:58:20来源:永城市人民政府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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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61人到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各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面向永城籍高校毕业生招聘26人、面向永城市乡镇(街道)特定公益岗人员(原大学生村干部)招聘20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条件,详见《2021年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4.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5.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2021年12月1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永城市各乡镇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永城市东方大道与芒砀路交叉口)。

  3.报名提交材料

  (1)《2021年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粘贴本人二寸免冠照片,另交同底版1寸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报告1份。面向永城籍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另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特定公益岗人员(原大学生村干部)另需提交公益岗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采集电子照片,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报名结束后,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否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核算比例过程中出现小数的,小数部分按1人计算。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请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相同成绩人员另组织面试一次,以此次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被聘用单位最低工作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要求

  (一)聘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被聘用后应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按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近期省外来(返)永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招聘实施过程中,组织方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八、其它

  (一)本次招聘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有关通知及信息在永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c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通知及信息,如错过招聘相关环节,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永城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永城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370-2718067

   附件1:2021年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永城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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