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11:22:50来源: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浏览:次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现就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A01、A02、A03岗位进行资格审查。
2021年7月15日下午14:00-17:30,A04、A05、A06岗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地点: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27办公室(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
(三)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明、社保记录(主要是在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及代管的乡(镇、办事处)工作期间的记录,需满1年)、编制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所工作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省级的相关文件、已离职人员还需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期间表现优异的证明(可将工作表现情况附在工作证明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通过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二、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面试通知单是面试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24日,滨湖小学(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卫河路与燕山路交汇处)。
四、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于7月24日7:00前携带面试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面试结束后,到指定休息室休息(午餐统一安排),等待面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其他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及面试须知。
六、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及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点及面试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支付宝健康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7天内国家规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点及面试考点时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点及面试考点。
(三)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点及面试考点后要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注意保持距离,入场身份检验时适时摘掉口罩配合检验。
在参加面试当天,考生在进入面试室前将佩戴的口罩放置在面试室外的物品存放处,然后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四)来平原示范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平原示范区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平原示范区的人员,应向来平原示范区面试确认点、考点参加面试确认、考试时的临时居住地居委会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
原标题:关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