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许昌禹州市职业介绍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9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16:22:09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浏览:次
经市政府同意,禹州市人民法院、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禹州市信访局委托禹州市职业介绍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9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禹州市(报考禹州市信访局岗位限许昌市)户籍;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9:00至2020年4月22日17:00。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填报资料(含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分
报考禹州市信访局岗位的笔试成绩,有律师资格证加5分,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过文章加5分,研究生学历加5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4月23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或文章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信访局二楼206房间(禹王大道95号),咨询电话8184672,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报考禹州市人民法院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禹州市信访局及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职业能力考核×20%。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超过3:1的,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超过2:1的,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低于2:1的,全部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于拟招聘岗位的,不再参加面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相关事宜届时将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第三方机构承担。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职业能力考核
报考禹州市信访局及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计算机操作职业能力考核,考核方向为word及excel。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拟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禹州市信访局、人民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禹州市人民法院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按每人每月2000元执行。
禹州市信访局及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招录的人员工资标准按照2380元/月执行。
本次招录人员均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疑问可在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留言咨询。
禹州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74—8351069
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74—2076811
禹州市信访局咨询电话:0374—8184672
附件:2020年禹州市职介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xlsx
禹州市职业介绍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