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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三门峡卢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16:11:24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网浏览: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县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经卢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全供事业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条件中年龄、相关证件取得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9日之前。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即198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的;面向驻卢部队随军家属年龄在45周岁及其以下,即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的。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2020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尽事宜由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方案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2日—4月15日,9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头像信息的办法进行。报考者按照本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19日,共4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东城商场对面)。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6张;

  (4)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

  (5)随军家属报名需提供卢氏县武装部出具的驻卢部队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5.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6.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30元,笔试两科计60元,卢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交笔试考务费(需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7.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于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

  ①参加卢氏县或具有卢氏县户籍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及“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②卢氏县户籍退役士兵。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共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逻辑思维、分析判断、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附件4)计算,考生最终的面试成绩=原始成绩×加权系数。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应试者须知》进行面试确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的,发布递补公告,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同面试考场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卢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交体检费。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中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内容。考察实行责任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察工作公平、公正。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人员中出现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中,报考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试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同一个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确定选岗次序。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卢氏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戚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398-7188516

  五、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应试人员可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7878801

  附件:

  1.2020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2020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xlsx

  3.2020三门峡卢氏“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docx

  4.2020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目录.docx

  原标题:2020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lushixian.gov.cn/pageView/article.html?pageNum=1&lmid=1805&wzid=598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