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郑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选聘工作人员2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1 14:39:36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浏览:次
根据《新郑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编委批准,选聘一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选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逢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和工作纪律,把握好报名资格审查关、笔试关、面试关、政审关、体检关,确保选聘质量。
二、 选聘岗位
本次新郑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中调剂到乡镇、街道编制总数为260个,其中200个编制用于本次选聘工作,剩余60个编制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 选聘范围
新郑市在编在岗的事业差补(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外)、自筹人员,目前仍在岗工作的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以及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四、 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限事业差补、自筹人员);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处分影响期的;
3.存在其他影响选聘问题的。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由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召开全市各单位分管领导、人事科长及乡镇和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对此次选聘工作进行宣传发动。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单位集中报名的方式,考生按选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主管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并集体报送本单位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1-63206122(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3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新郑市人民路人社局南楼3楼313室。
(2) 报名材料
主管单位为本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差补、自筹人员集体报名时,需提交《新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一)、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以及《新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2寸白底彩色本人免冠照片电子版(bmp格式,姓名身份证号为文件名,文件大小在100kb-150kb)。
乡镇为本乡镇的分流人员集体报名时,需提交《新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二)、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人员近三年的工作鉴定(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以及《新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2寸白底彩色本人免冠照片电子版(bmp格式,姓名身份证号为文件名,文件大小在100kb-150kb)。
单位为本单位的大学生村官集体报名时,需提交《新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三)、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人员近三年的工作鉴定(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以及《新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2寸白底彩色本人免冠照片电子版(bmp格式,姓名身份证号为文件名,文件大小在100kb-150kb)。
其中,《新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单位及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公章。
单位在集中报名之前,要对本单位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其他选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注意事项
(1) 岗位数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新郑市2019年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选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选聘公告,确定本人符合选聘岗位报名条件。
(3) 被评为郑州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聘用。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在提供荣誉文件及荣誉证书或立功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设置加分因素。
①获省部级荣誉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地厅级荣誉的笔试成绩加3分,获县处级荣誉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笔试成绩加5分);
②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一次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笔试成绩加3分);
③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个人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分(最高笔试成绩加3分)。
获得多项荣誉的,仅使用笔试成绩加分最高的那一项荣誉。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人员请在报名时附上荣誉文件及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或立功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单位派专人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2点到5点,持单位开具介绍信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南楼3楼313房间领取《准考证》。
(6) 考生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7) 此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8) 本次选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人社局院内)。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新郑市2019年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2。同一选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核减该岗位的选聘人数直到取消其选聘计划。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人社局院内)。单位派专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中,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实行免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选聘名额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的素质能力。因考核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义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其选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考核期12个月,考核期结束后,由所报考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考核期结果,考核合格的,由拟聘用人员报考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自主决定其聘用单位,并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差补、自筹人员退回原单位,乡镇分流人员、大学生村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期期间,拟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全供标准执行。考核合格后,开支形式转为事业全供;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差补、自筹人员待遇仍按原开支形式对待,乡镇分流人员、大学生村官的待遇不再参照事业全供标准执行。
新郑市2019年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
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