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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师范学院招聘纪检监察人员4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9 17:25:17来源:郑州师范学院浏览:

  郑州师范学院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郑州师范学院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4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郑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所报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报考年龄: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6、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国家和省、市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9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文汇楼A区一楼。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应聘者本人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①填写好的《郑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证件)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③3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④本人所在党委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2、报名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核减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变更情况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3、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事宜,可直接与郑州师范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71-65501560,联系人:焦老师

  0371-65502693陈老师

  (三)招聘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a.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

  b.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c.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网上公布。

  d.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e.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2)面试

  a.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

  b.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c.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在学校官网公布。

  体检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五)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成绩、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所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工作纪律及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市人社局)

  0371-65501068(学校纪委)

  本次招聘公告由郑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郑州师范学院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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