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17:45:45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7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是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开设有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中药等专业,校区占地近400亩,在校生6000余名,师资力量雄厚,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学院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洛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是工作、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建校以来,学院秉承“以人为本、承古创新、突出技能、注重质量”的办学理念,充分利用中医推拿起源于洛阳这一得天独厚的中医文化资源优势,继承并发扬光大了中医推拿这个既古老又具有无限生机的特色疗法,打造出了“河洛推拿”金字招牌,被誉为河南四大职教品牌之一,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民政厅的指导、监督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名,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附件《河南推拿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条件要求,聘用后能够及时到岗工作;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5.年龄应符合专业岗位要求;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民政厅网站(网址http://www.henanmz.gov.cn)、郑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zzrsks.com.cn)和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ltn.edu.cn或http://www.hnzjschool.com),发布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09:00至2019年8月12日17:00。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1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09:00至2019年8月13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13日17:00。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初审资格通过后,请在2019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
重要提示: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院网站(http://www.hltn.edu.cn或http://www.hnzjschool.com)查看招聘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楼老师,联系电话:0379—6523200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登录学院网站查询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分为教师类和卫生类两个类别。教师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卫生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卫生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8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上报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降低比例进行笔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及排名及时在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由学院组织人事处通知应试者本人。参加笔试人员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达不到1:3比例面试开考要求的岗位,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上报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所有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应按照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人员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由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招聘结束以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5232002 (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9-65232028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371-65908876(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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