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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平顶山宝丰县委、县政府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08:53:04来源:网络浏览:

  为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人才,解决我县部分部门急需岗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宝丰县域外在职在编中文或相关文秘岗位专业工作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单位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人员。

  2.宝丰县域外国有企业在岗中文或相关文秘岗位专业正式职工,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单位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共选聘100名。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feng.gov.cn/)及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workclass)发布选聘公告。其他有关选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更新信息。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9日至5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20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民路西段路南)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本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宝丰县2019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一份,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存放报名处,不允许他人代报。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选聘人员须参加统一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及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写作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留意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出的通知,准时领取准考证,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低于此比例,经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工作将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政审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包括各项荣誉、作品等)、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选聘人员,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选聘人员报经宝丰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选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原职级待遇不变,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正式聘用人员(经房管部门查询在宝无住房)县财政给予5年15万元(每年3万元)住房补贴。

  选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原身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不变。

  六、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选聘工作进程,由宝丰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选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651513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丰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131001

  附件:宝丰县2019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