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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许昌芙蓉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24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4 14:06:29来源:网络浏览:

  为加快许昌市商务中心区的经济发展,经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批准,许昌市芙蓉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芙蓉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为许昌市示范区财政局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经济管理12名、行政文秘4名、电子商务5名、管理层人员3名(共计24人、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近5年来在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29日18:00。招考信息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xuchangxinqu.gov.cn/)、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和许昌市示范区管委会招聘考试网(http://www.exam.dhzxkj.com/xuchang/)发布,考生报名登陆许昌市示范区管委会招聘考试网(http://www.exam.dhzxkj.com/xuchang/),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2016年9月24日9:00—30日18: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6年10月5日18: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6年10月7日9:00至10月8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xuchangxinqu.gov.cn/)、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和许昌市示范区管委会招聘考试网(http://www.exam.dhzxkj.com/xuchang/)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政府网站公布或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报考者本人。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2)报考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有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重点是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聘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同等同岗的在职在编同类大学生核定,其中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和执行总经理待遇另行商定。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 0374—2773288

  附件:岗位及专业要求附表.doc

  许昌市芙蓉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