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襄城县规划展示馆招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5:40:02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襄城县规划展示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本次招聘单位为襄城县规划展示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3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规划展示馆工作;
3.热爱规划事业,普通话标准,适合宣传讲解工作;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1.70cm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87年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女士优先录用),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襄城县城乡规划局(三楼办公室)。报名电话:0374-8399900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2017年襄城县规划展示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xian.gov.cn/下载),另附近期同底彩色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8年 元 月 日8∶30至10∶3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岗位的主管部门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一)工作职责
城乡规划展示馆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主要负责:
1、宣传讲解襄城县城市演变历史、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建设、经营成果的内容。
2、宣传讲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的发展变化,使国内外投资者更了解我县城市历史、城市发展的信息。
3、为国内外专家与建设者提供规划专题咨询,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4、为召开襄城县城市规划建设技术审查委员会、襄城县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提供服务。
(二)岗前培训
县规划局对岗前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本部门工作现状等有关注意事项。
(三)待遇
对聘用的规划展示馆工作人员,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三部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1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规划展示馆工作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被聘用人员薪酬及社会保险补贴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规划展示馆工作人员自己承担,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劳务派遣公司按时足额为被聘用人员发放相关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
(四)管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许昌诚华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襄城县城乡规划局报到安排上岗工作,襄城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招聘的规划展示馆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可继续聘任。用人单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定责,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实绩考评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和襄城人社微信平台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襄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策咨询电话:0374-83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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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城乡规划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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