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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登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号)

发布时间:2019-07-19 15:27:20来源:网络浏览:

  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已进行完毕,现将有关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及准考证领取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登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低于1:5的,经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同一招聘部门其它招聘岗位使用”规定,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部分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调整情况

  (二)笔试开考比例调整情况

   

  二、按照《登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对笔试原始成绩加分规定,现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予以公示:

  

三、按照《登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规定,将《准考证》领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1日-12月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西1楼大厅(原报名地点)。

  (三)注意事项: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认真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准考证号中考点、考场、座号是否一致,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需代领,需出具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由于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掉岗位考生持身份证在报名点退费。

  四、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笔试地点:登封市嵩阳中学(少室路北段)。

  五、考试违纪处罚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

  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