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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平舆县农业科学技术试验站优秀毕业生招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11:00:10来源:网络浏览:

  为加快提高白芝麻育种创新能力,助推平舆白芝麻产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和《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驻组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平舆县农业科学技术试验站面向高校公开招聘4名优秀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5日后出生),专业要求为农学(育种)专业、作物生物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平舆县农业科学技术试验站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热爱农业科研或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团队协作精神良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次专项招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根据其行业特殊性和农科站科研工作需要,此次招聘不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信息发布。自2017年6月5日起通过河南农业大学网(http://www.henau.edu.cn/)、平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yxrsj.gov.cn)及其它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

  2.报名地点。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具体地点:龙子湖校区第一实验楼中区205室)报名。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进行信息采集。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1)《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粘贴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张。(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暂未发放的可先提供《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表》,就业报到证暂未发放的可先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但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只留复印件各1份。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5年内不准报考我县组织的各类考试。

  (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和职位匹配度。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6月16日-6月1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不在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方案、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制定。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体检结果将通过河南农业大学网(http://www.henau.edu.cn/)、平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yxrsj.gov.cn)及其它方式予以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组织实施。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平舆县编委办、人社局等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岗,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三年内不得流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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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111140717.xls

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sda.doc

平舆县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表ds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