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市二七区引进优秀人才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0 14:02:50来源:二七区人民政府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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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培养一批适应二七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队伍,经二七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2021年实施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人数50名,具体岗位计划需求专业类别详见《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需求岗位分类及引进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次为我区城乡规划、经济金融、生态园林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范围是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的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人才(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此次引进范围。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学习成绩优良,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国(境)外留学生,报名时未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方式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文件精神,简化人才引进程序,采取面试的形式确定引进人选。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erqi.gov.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引进将严格执行郑州市及二七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9:00至5月13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注册”,注册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确认提交。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20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需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材料中下载并填写《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3),在面试前现场审查时提交。
(2)资格初审:2021年5月7日至5月14日17:00。考生报名后,引进单位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在考生报名后1日内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质量进行查验。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面试前现场审查时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2.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必须符合《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需求岗位分类及引进人数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岗位专业要求,专业需求为**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专业目录》(附件2)所包含的专业。毕业证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学位证所学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依据。
(2)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引进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引进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引进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二七区人才服务中心、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71-68186210、0371-8608915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037884870。
(三)面试
1.考生在面试前须参加现场审查。2021年5月下旬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考生资格审查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自备),前后间隔一米,并自觉遵守审查现场工作要求。
现场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报名信息表》1份;
(2)本科阶段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本科阶段及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审查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岗位紧缺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计划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成绩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
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少于该岗位拟引进名额的,按照拟引进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引进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年,享受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的,享受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岗聘用并核定工资待遇。在我区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生活待遇。报到落户郑州市,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符合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符合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住房待遇。报到落户郑州市,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根据个人意愿,可选择享受住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两种待遇不重复享受。一是给予3万元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5年期平均由区财政统一拨付。二是免费入住二七区提供的人才公寓,最长期限36个月;在未入住人才公寓期间享受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4.政治待遇。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直接纳入我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各用人单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对引进人才中的优秀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5.其他待遇。按照人才相关政策给予全方位服务保障。
七、管理考核
引进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报到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结合考生专业和全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安排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引进人才由区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用人单位为主;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确需调离二七或辞职的要及时报告,由区委组织部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合理安排、调整引进人才的岗位,并将岗位、职务变更等情况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其它事项
1.现场审查、面试通知和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引进人员公示等事宜均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考试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考试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对于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引进工作政策解释权由郑州市二七区委组织部、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九、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咨询电话:郑州市二七区人才服务中心:0371-68186210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 86089159
监督电话:0371-68186090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037884870。
附件:1.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需求岗位分类及引进人数一览表.doc
2.2021年郑州市二七区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专业指导目录.doc
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原标题: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