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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驻马店西平县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09:12:25来源:网络浏览:

  为深化我县机构改革,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编制空缺数额,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参加乡镇选聘考试未聘用人员中招聘一批人员到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名额

  县直选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乡镇选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9年12月参加乡镇选聘考试未聘用人员;

  6、原西平县有线电视台(豫广网络西平分公司)事业身份在职人员。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含新招录人员);

  5、参加2019年乡镇选聘聘用后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聘用后的招聘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在西平县人才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选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委办公室负责。

  1、报名时间:2021年 3月 29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主管部门统一报县人社局。

  3、报名地点:西平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到人社局提交报名材料。)

  4、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中专以下学历不再提供)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5)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填写《西平县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和单位填写《西平县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所在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经县编办审核加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县人社局。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工作时间内到原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西平县人才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领取准考证。因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事宜

  1、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委托第三方和评卷。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相关知识、时事政治。

  4、加分事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5年11月份以来,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驻村连续两年以上的(因工作不力被撤换的除外),脱贫攻坚督察巡察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认定),加2分。

  (2)2016年以来,获得县委(政府)、市委(政府)、省委(政府)表彰的人员分别加1、2、3分;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三等功、二等功表彰的,分别加1、2、3分。

  (3)退伍军人(以退伍证为准)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拟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如最后一个拟聘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历次修订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在7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名额,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以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由各考察组组长向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选岗与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

  拟聘用人员在西平县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六)聘用入编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岗位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纪委监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96-2751631。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另行通知。

  本实施方案由西平县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西平县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西平县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员岗位一览表.xls

  2、西平县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西平县2021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xprcxx.com/jump_news_1.jsp?lx=%E6%96%B0%E9%97%BB%E5%85%AC%E5%91%8A&lx1=%E6%9C%80%E6%96%B0%E8%B5%84%E8%AE%AF&news_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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