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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驻马店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竞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5:45:07来源:西平县人才信息网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中共河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的通知》豫退役军人组办[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1978年以来退役士兵安置及乡镇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使用乡镇全供事业编制50名(岗位附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素质、工作资历、文化水平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竞聘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竞聘入编人员条件

  (一)应聘退役士兵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应安置未安置、由于组织原因安置后未上岗人员。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竞聘入编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一)宣传准备。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利用主流媒体、互联网及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广泛宣传工作,宣传竞聘入编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方法、步骤和程序。

  (二)信息发布。

  本次竞聘有关事项在西平县人才信息网发布。

  (三)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于2021年3月29日-3月30日工作时间段,根据实际自愿到安置单位报名并如实填写《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未填写报名表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个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证丢失者,提供本人应征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4、享受立功受奖加分政策的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材料汇总及材料审验

  单位接收个人报名材料,统一填写《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报名汇总表》,安置单位审核是否属于安置后未上岗,由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后,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对立功受奖证书、服役年限、未上岗年限等有关计分、加分、减分因素材料由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审验、核实、确认,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格审查。

  1、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递交《报名表》的退役士兵是否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

  2、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违反公开竞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竞聘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到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西平县人才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领取准考证。因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竞聘入编工作计分办法

  此次竞聘入编实行量化计分的办法,计分包括基本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素三项。

  (一)基本分

  1、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委托第三方和评卷。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相关知识、时事政治。

  (二)加分因素

  1、服役年限

  服役年限计分自地方征兵办公室批准应征入伍之日起按月计算军龄,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每服役一个月计 0.12分。

  2、未上岗年限

  未上岗年限计分自部队批准退出现役之日的下个月起按月计算未上岗年限,至2020年12月止。未上岗每一个月计0.10分。

  3、立功受奖加分

  一等功加 5分、二等功加3分、三等功加2分。

  4、其它加分

  在西平县参加公益岗、政府购岗、辅警工作半年以上的加3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

  此项加分因素,报考者报名时需要提供人社、财政部门等有关加分依据。

  (三)减分因素。考场作弊者计零分;提供虚假证件者,相关项计零分。

  本次考试不考试专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竞聘工作的,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拟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减分,如最后一个拟聘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历次修订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在7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名额,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以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由西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成立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由各考察组组长向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选岗与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

  拟聘用人员在西平县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七、聘用入编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岗位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竞聘入编的工作纪律

  此次退役士兵竞聘入编工作在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名单附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宣传发动、资格审查;人社部门负责考试;编制部门负责提供编制岗位;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纪委监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竞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对在此期间有行贿、寻衅滋事、干扰破坏竞聘入编秩序者,取消其竞聘入编资格并依法处理,确保此次竞聘入编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稳妥进行。

  本方案由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不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另行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0396-6158806。

  附件:

  1、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岗位一览表.xls

  2、西平县集中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报名表.xls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西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xprcxx.com/jump_news_1.jsp?lx=%E6%96%B0%E9%97%BB%E5%85%AC%E5%91%8A&lx1=%E6%8B%9B%E8%80%83%E4%BF%A1%E6%81%AF&news_id=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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