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宣传部直属单位招聘8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4:23:04来源:中国文明网浏览:次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央宣传部直属单位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83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宣传思想文化事业;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部队院校, 一般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留学人员(含赴香港、澳门学习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
(二)招聘社会人员岗位: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等18家中宣部直属单位计划招聘83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中宣部直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访问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文明网,并于即日起至3月26日17:00期间,按要求填写《中宣部直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后提交到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文明网公布。
(三)笔试、面试。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中国文明网另行发布公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到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文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为方便归类,考生报名邮件及报名表名称请务必标为岗位代码+用人单位+姓名。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中国文明网,请考生随时关注。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宣部直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发表文章等材料复印件。
(五)高校毕业生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六、福利待遇
学习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为企业,工作人员享受企业人员待遇。其他单位为事业单位,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10–83083040。
本公告由中宣部干部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中央宣传部干部局
2021年3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wenming.cn/bwzx/ggtz/202103/t20210311_59758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