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鹤壁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7人
发布时间:2021-03-09 09:54:40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部分单位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公开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计划及范围
鹤壁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于2020年12月成立,是中共鹤壁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副处级规格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鹤壁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计划从全市行政机关、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和县区政法系统行政或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不含工勤人员)公开选拔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下表。
二、参加公开选拔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鹤壁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详见岗位设置表);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年龄资格条件,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3月。其中,年龄条件要求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3月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 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8:00至3月17日17:00,报名地址: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淇滨区九州路131号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401房间)。
报名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事先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含电子版)、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含电子版)、本人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书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二)本次公开选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公开选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选拔信息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面试、体检与考察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选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调整或核减相关情况将通过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公告。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岗位适应等能力,以及个人的形象、气质等。注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公开选拔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5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进行体检)。比例内末位出现应试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由领导小组报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考察过程中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的,取消选拔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公开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在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发布公告,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的结果将通过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hebi.gov.cn)进行公布。对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期间,不影响当事人按程序参与公开选拔,待问题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事业单位人员选拔到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根据所报岗位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二)公务员(参公人员)经公开选拔调入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须提供主动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按调入单位聘用岗位进行管理,并按调入单位所聘用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参加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视其情节从严查处。
(四)考生应当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
本公告由市委政法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3307601
监督电话:3316095
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2.鹤壁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部分单位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鹤壁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部分单位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docx
中共鹤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