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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阳镇平县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人

发布时间:2021-02-21 15:37:14来源:网络浏览: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办文〔2019〕83号)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南阳市人社局备案,决定从县直差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首批择优选聘40名工作人员到乡镇工作(不含街道办事处)。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待遇

  选聘范围为县直差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聘人员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选聘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原单位无受过党政纪处分且3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把疫情防控放到本次选聘工作的第一位,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在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最大限度地避免近距离接触。

  2、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期间,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并记录在册。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出具新冠病毒检测报告为阴性后方可进入。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填写《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数额、选聘条件及选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1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应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内容、要求报名,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网上报名请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18: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公告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查询公告或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于 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在编在岗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经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根据报名信息填写情况现场打印报名表。现场确认地点: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镇平县中山大街与泰山中路交叉口向北150米)。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1年3月5日在原报名地点(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用书(点击领取)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本次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试用期)。新选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财政全额预算发放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原财政供给渠道,回原单位上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分配原则:公平、择优、工作与个人专长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乡镇缺编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的原则。

  六、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派驻组负责全程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0379198、65969982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

  镇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nyE1jpGVSLdHtRDKDzo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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