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罗山县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5 20:43:45来源:罗山县人社局浏览: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社〔2007〕19号),结合我县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我县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教育系统人员67名;
医疗卫生人员20名;
县直单位人员62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罗山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罗山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取得中小学一级职称的外地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5、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6、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职位。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低学段岗位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资格(学前教育岗位除外);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报考教育系统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岗位考生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职业资格;
7、罗山县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教学岗位仍然在岗的教师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年龄限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户籍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罗山户籍。以下情况视为罗山户籍:(1)罗山户籍;(2)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罗山户籍;(3)考生父母为罗山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罗山户籍(信阳户籍和河南户籍确定原则同上述原则一致)。
具体要求详见《罗山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已被罗山县录用的特岗教师、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愿意留任的视为本县在职工作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罗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山县人社局后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费用: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
4、报名方法及要求: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低学段岗位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资格(学前教育岗位除外);
⑤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条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20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登陆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下载打印。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5、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17:00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但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县人社局后楼一楼西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专业科目)
(1)时间:2021年1月10日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①报考其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分类考试科目):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4)方法:闭卷考试。
(5)加分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和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罗山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21年1月12日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同一职位招聘人数3人(含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
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罗山县2018年政府购买教学服务岗位仍然在岗的教师优先。
2、户籍优先原则。按照“罗山户籍-信阳户籍-河南户籍-外省户籍”的次序确定录用人员。
3、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5、以上都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程序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聘用人员服务用人单位不低于3年,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五、招聘纪律
罗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招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o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七、报名应试者应仔细审读本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报考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对公告理解有歧意的,应事前咨询,事后不予支持辩解;同时报名者应对自己所申报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公告由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 15937642669
卫生系统 2172752-8813
县直单位 2178885-8707
附件: 1.罗山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罗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