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乡卫辉市选聘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5 15:53:00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进一步优化卫辉市营商环境,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提高营商环境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职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监督工作。
3、关心支持卫辉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身体条件;
4、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刑事处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义务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义务监督员。
二、工作内容
1、对卫辉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发展环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反馈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对损害全市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3、积极参加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会、调研等工作,配合市营商办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4、宣传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规定、措施及工作成效。
5、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三、聘用期限
义务监督员任期1年,聘用期满自然解聘。
四、选聘程序
1、产生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城乡居民代表中产生义务监督员人选。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监督员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并报市营商办。
2、审查程序。自荐人员由市营商办进行审查,审查过后,择优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3、聘任方式。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认定,通过后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义务监督员名单。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人员请登录卫辉市政府网(http://www.weihui.gov.cn/)下载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照片电子版,送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市政府综合办公区主楼1503号)。
附件: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0日。
联系人:梁轩林 联系电话:4497306
电子邮箱:whsyshjbgs.163.com
2020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weihui.gov.cn/portal/zwyw/gsgg/webinfo/2020/11/16078696145523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