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商丘宁陵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1 10:47:20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浏览:次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对象
我县全供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特殊急需紧缺人才共计100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日期以2020年10月31日为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类别要求 (专业类别参考《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2)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宁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包含试用期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信息发布:本次有关宁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宁陵县政府网、宁陵党建、梨乡宁陵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2.报名时间:10月24日--10月25日。
报名地点: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招聘区宁陵县招聘展位。地址: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中央一号展览馆)。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板一寸照片6张。
(二)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符合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要求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空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人数与拟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超过1: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联系不上及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场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弃权原因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予以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拟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照引进岗位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
八、政策待遇
按照《第三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我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执行。
本次方案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宁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监督电话:0370---7826058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2: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doc
文章来源:http://www.ningling.gov.cn/xxgk/gsgg/2020-10-20/8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