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顶山鲁山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5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11:28:07来源: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吸引优秀人才来鲁山县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2020招才引智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0〕19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6名。
一、引进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三)全日制“双一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特殊紧缺人才学历需放宽至普通本科,由县招才引智领导小组按程序研究决定。
二、引进人才数量和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56名,招聘单位及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日制“双一流”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
(七)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17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西安会场现场报名。2020年10月24、25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会场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鲁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
3.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签订《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二)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报考人员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电话0375—7172279。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会接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试与考核
本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以现场签订的意向书人员为准,考试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笔试加面试、直接面试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与考核办法由鲁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才引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结合考生专业情况,经鲁山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分配到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八、政策待遇
1.政治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鲁山做出突出贡献且表现优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的,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选拔拔尖人才、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优先考虑。经考核优秀的人员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2.工资待遇: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岗位实行绩效工资。
3.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的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2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按比例发放(3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1万元)。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
4.生活补贴:引进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年30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每年5000元,共发放2年。
5.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在原单位属于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要安置工作的,由县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情况,协调落实工作岗位。其他情况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子女入学入托,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体部门按照就近就优原则办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发布,其他有关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鲁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鲁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鲁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一览表.xlsx
鲁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PJZ&cand01=1000012823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