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信阳新县就业见习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14:13:48来源: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团市委、工商联《关于实施信阳市三年四千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信人社函〔2019〕27号)精神,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00名,为确保本次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对象及学历: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见习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414室。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填写《新县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1份。可登陆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本次招聘见习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见习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安排到见习基地进行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满后综合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用。
三、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见习人员为新县就业见习基地招聘的人员,目的是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尽快实现就业,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此次招聘的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按年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见习单位给予适当补助,要求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政府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四、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见习资格。
五、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6-2950307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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