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聘公告 > 列表

2019驻马店汝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1 16:13:49来源:驻马店人才信息网浏览: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县委编委会研究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一级科员职位工作人员3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拟选调职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市各级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单位聘用制干部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1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注册会计师、会计或审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2月以后出生);计划内普通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5.与汝南县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与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汝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原汝南县园林学校院内机关办公楼二楼),报名咨询电话:0396-8025965。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汝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3张(含电子版);

  3.《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

  4.参加工作以来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四)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1.5:1的,需核减该岗位拟选调人数。

  四、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权委托第三方命题和评卷。

  (一)笔试

  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除河南省公务员招录笔试内容外,附加部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员与拟选调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如出现弃权或资格复

  审不合格的情况,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

  位数。

  如出现选调对象总成绩相同情况的,以笔试得分高者为优先选调对象。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汝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面试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汝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汝南县委组织部

  2019年12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