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洛阳偃师选招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9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14:30:38来源:偃师市人才网浏览:次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镇(街道)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的在编在职人员,通过考试方式选招一批人员,充实到镇(街道)全供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聘用优秀人员到镇(街道)一线岗位工作。
二、选招计划
本次计划选招195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镇(街道)下属全供事业单位。
三、选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招对象
我市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在编在职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基层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均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3.在编在职,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有参与非法集资、非法上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选招程序
选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各单位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考人员应填写《偃师市选招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者年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编制审核。各单位将审核过的报名表报送至偃师市人社局(首阳大厦902房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各单位报送报名表时间为10月31日。
2.开考比例:拟选招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由市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3.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笔试
1.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4.按比例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予以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予以公示。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予以公布,请届时登录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具体由组织、纪委、编制和人社部门组成的考察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档案审查、年龄等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偃师人才网(http://www.ysrc.net/)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聘用环节。
(六)聘用
1.分配方式:根据各镇(街道)的编制空缺情况,由组织统一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另见公告。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得报考下一次的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选招。
2.工作待遇:被聘用并按时到岗工作的,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并享受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恢复原人事编制性质。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承诺,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不得报考其他选调遴选等人事考试。
六、组织保障
成立偃师市选招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整个选招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招政策公开、选招计划公开、选招条件公开、选招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招结果公开。整个选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招讲求诚信,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lyhero.com/sub/view.asp?id=2845&newsid=3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