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17:17:26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浏览:次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4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规格为正处级。其主要功能和职责是从事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为省教育厅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承担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河南联络中心、省教育学会及省陶行知研究会秘书处日常工作;从事教育教学实验研究、科研培训、教科研成果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从事全省教育信息化、教育史志研究,编纂出版《河南教育年鉴》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省教科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科院办公室,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教育科研岗位,招聘专业为教育学、法学专业,招聘人数2人。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相关教育科研及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为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为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网址为http:// www.hnedur.com )等网站,发布时间为 2019年 10月8日至2019年 10月 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88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 10月 15 日上午8:00至2019年10月 17 日下午18:00,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南教育科研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成功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科院招聘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省教科院招聘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71)65900115。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教育科研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面试采取做微型专题报告(10分钟)和答辩(10分钟)方式进行,报告题目自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归纳概括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未到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河南教科研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教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省教科院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省教科院纪检委员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我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 65900115(省教科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900052(省教科院纪检)
附件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3eac517a5/42713cb69eaf42758cb64e97891f44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