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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信阳息县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15:44:42来源:息县人民政府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8名。22个乡镇(办事处)各2名、城区4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会使用电脑;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需在所报名乡镇(办事处)辖区内居住;

  5.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具有三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的人员可优先聘任;

  6.必须保证专职专责做人民调解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待遇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固定生活补贴为乡镇每月1000元、城区每月1500元。案件补贴按照息县司法局、息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息司联(2019)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附照片)等相关材料,乡镇到所在地司法所,城区到县司法局政治部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三)审查考核

  司法所对个人申请人员及组织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推荐批准,由县司法局组织考核(县司法局已成立招聘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政治部),县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拟定初步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确定聘用。

  (四)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调委会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城区4名专职调解员与县人民调解中心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完善相关手续,报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为公益服务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

  本招聘方案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息县司法局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xixian.gov.cn/xinwen/notice/2019-09-25/13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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