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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平顶山石龙区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1 15:58:20来源:石龙区人民政府浏览: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工作需要,解决人社系统公共就业服务、各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信访局工作人员不足的实际问题,开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10名,招收就业困难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我区辖区内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 援助对象的2016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岗位

数量

下列专业同等条件优先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

1

专业不限

高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

2

专业不限

龙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

1

专业不限

龙兴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

2

专业不限

区劳动就业局

后勤服务

1

文秘、财会、计算机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

1

文秘、财会、计算机

区信访局

后勤服务

2

专业不限

合 计

 

10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24日

  2.报名地点: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援助对象认定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四、招聘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先本科后专科,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经考核后择优聘用,合同期限3年。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2470元(其中最低工资19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最低工资30%单位部分570元由单位经费支付),并交纳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补助)。

  本次招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75-7069617

  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

  平顶山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条件

  一、离校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

  1.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

  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的;

  3.父母双方国企下岗失业的;

  4.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5.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6.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

  7.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8.其他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

  二、申请认定应该提供的材料;

  1.享受低保待遇的提供低保证和社区困难家庭证明;

  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的提供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和村委会困难家庭证明;

  3.父母双方国企下岗失业的提供单位下岗失业证明和社区困难家庭证明;

  4.父母长期患病的提供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和社会困难家庭证明;

  5.单亲家庭或孤儿的提供相关材料和社区困难家庭证明;

  6.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提供相关材料和社区困难家庭证明;

  7.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提供相关材料和社区困难家庭证明;

  8.其他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提供相关材料和社区困难家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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