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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阳桐柏县招聘暨选调乡镇(集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5 15:30:15来源:桐柏县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桐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桐柏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集聚区)工作人员46名、面向县内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集聚区)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桐柏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集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乡镇(集聚区)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职位和名额见《桐柏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集聚区)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3)。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已被招聘为桐柏县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1、信息发布

  通过桐柏网、桐柏政务公开网、桐柏人社局网、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17:30前(双休日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桐柏县盘古大道工业路市民之家一楼公民个人事项13号人事人才窗口。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附件1《桐柏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就业报到证。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报名时每人缴纳报名考试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凭有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3、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24日09:00-11:00进行。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3日1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5)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6、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聘用手续。

  二、桐柏县2019年公开选调乡镇(集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桐柏县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名额

  面向我县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集聚区)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详见附件《桐柏县2019年公开选调乡镇(集聚区)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4)。

  (四)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几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网、桐柏政务公开网、桐柏人社局网、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报名,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17:30前(双休日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桐柏县盘古大道工业路市民之家一楼公民个人事项13号人事人才窗口。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附件2《桐柏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若报名人数低于拟选调人数,相应核减各乡镇(集聚区)招聘职位。

  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30元。

  3、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24日09:00-11:00进行。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3日17:30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扶贫知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乡镇工作必备知识等。退役士兵和2015年以来驻村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笔试成绩加3分(因不胜任驻村工作被组织上召回的不加分),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低于1:2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5、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参加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6、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17个乡镇(集聚区)岗位,放弃选择的,经县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指令性调配到空缺岗位的乡镇(集聚区),确定岗位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选调)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有关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选调)过程公开、公正。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招聘(选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桐柏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桐柏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桐柏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集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代码xls

  附件4:桐柏县2019年公开选调乡镇(集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代码.xls

  桐柏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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