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阳市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2 10:29:10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镇平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本县教育、卫生系统在职人员除外;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7日-8月9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镇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名。2019年8月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报考本科生岗位的人员,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达不到1:3的,需经市人事综合部门同意降为1:2,仍达不到的核减招聘人数。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笔试、面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交笔试、面试费。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3、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在镇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0379198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
镇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7月29日
附:具体招聘部门、岗位及资格
1、财政局等部门 ,代码01 , 12人, 财会会计专业, 本科以上学历 ,本科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生)。
2、自然资源局,代码02, 1人,采矿工程、矿山安全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生)。
3、审计局,代码03, 1人,工程造价、投资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生)。
4、审计局,代码04, 1人,资产评估、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生)。
5、商务局,代码05, 2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生)。
注:财政局招聘专业中含审计局审计专业1人,商务局财会专业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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