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16:00:32来源:网络浏览:次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含洛阳广播电视大学招聘进入体检人员)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集合地点: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A区)西北停车场指定区域。
集合时间: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9年8月6日(星期二)早上6:30前到达集合地点,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逾期30分钟(即7:00)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携带资料: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1支。体检费256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果;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7、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通知公告” 专栏)以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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