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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卢氏县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选聘26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13:56:50来源:网络浏览:

  为了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卢氏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和卢氏县十二届县委第137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我县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选聘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选聘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1名。(详见附件1)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卢氏县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垂直管理、上挂单位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选聘对象年龄为4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为准,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6.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截止2019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

  7.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卢氏县机关、全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9年7月1日—7月5日)

  本次选聘公告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卢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至7月7日,共2天。

  上午8:00—12:00,下午13:00—20:00。

  2.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包括:(1)《2019年卢氏县选聘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1份(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4)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资料原件1份。

  5.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6年以来,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驻村时间连续一年以上的(因工作不力被撤换的除外),以及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成员,加3分。

  (2)2016年以来,获得为卢氏争光奖的人员(以县委县政府发文为准)加2分。

  (3)退伍军人(以退伍证为准)加2分。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7.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7月12日-7月13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和排名

  1.考试(2019年7月14日)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政策、卢氏县情等相关知识。

  2.排名。

  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

  排名办法:按照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员。若遇总成绩并列的则根据个人的学历、工龄、年度考核情况量化评分确定拟选聘人员排名顺序。

  量化评分=学历层次得分+工龄计算得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得分。

  (1)学历层次。国家承认的学历(普通全日制、电大、自考、党校、函授五种形式的学历毕业证为准)研究生以上计5分、本科计4分、大专计3分、中专(高中)计2分。

  (2)工龄计分。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周年计0.2分。

  (3)年度考核等次计分。2016年以来,每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计1分(以年度考核表为准,由本人提供)。

  (四)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

  在排名、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拟选聘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及待遇

  1.试用期限。拟选聘人员到乡镇工作试用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

  2.待遇。拟选聘人员在乡镇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仍由原单位供给,正式聘用到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后,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待遇。

  3.考核聘用办法。拟聘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实施。2019年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提前聘用为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工作成绩优异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提前聘用为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人员,聘用为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否则,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岗位、选聘计划、选聘条件、选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卢氏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选聘工作的透明度,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卢氏县纪委0398-7872814。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2019年卢氏县选聘非全供事业单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确定卢氏县人民政府网作为选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开选聘的报名、考试、选岗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未尽事宜由2019年卢氏县选聘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8-7872838 0398-7878801

  点击下载>>>

  2019年卢氏县选聘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xls

  2019年卢氏县选聘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明细表.doc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