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濮阳清丰县政府购岗招聘8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15:52:19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有效促进就业,根据《清丰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清政〔2017〕3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濮阳市利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承接单位,现将第四批“政府购岗”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濮阳市辖户籍;
2、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清丰县以“政府购岗”形式就业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84个,详见附件一《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统计表》。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招聘公告》在清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feng.gov.cn)、“清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6日至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民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各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由本人填写《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公开招聘报名表》。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工作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5、报名时所提供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报名费30元。
7、考生持身份证于12月13日到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1、本次招聘岗位1-6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100分(笔试50%+面试50%),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是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本次招聘岗位7只进行体能测试,总成绩100分(长跑50%+俯卧撑50%),以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和俯卧撑。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对体检结果有问题者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成绩公示地点见《准考证》。
举报电话:0393-7229015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考核,因不能胜任工作或其他原因人员有变动时,用人单位要及时向濮阳市利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县人社局报备。
(八)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濮阳市利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用人单位考核情况,与濮阳市利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可以解聘。
2、“政府购岗”就业人员的档案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核定。
3、濮阳市利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为就业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由濮阳市利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咨询电话:0393-8846027(公安局)
0393-7212951(社区工作办公室)
0393-7219002(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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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政府购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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