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孟州市招聘河南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焦作查验场协检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7:14:02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加快推进河南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焦作查验场(以下简称查验场)建设,结合查验场工作需要,孟州市人民政府和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事业单位人事招聘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查验场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查验场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17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要求;
(七)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八)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于2018年元月5日15:00至元月12日18:00期间登录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mengzhou.gov.cn ),点击 “孟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查验场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91-8180776
(二)报考资格审查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共同对考生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18年元月12日18:0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信息修改和照片上传。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元月16日8:00起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四)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考生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五、体检
(一)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招录国家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孟州市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进行,考察阶段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统一聘用。
(一)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不占用编制,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终止派遣协议,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三)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年度工作考核等,比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工资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供给,并由市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工资发放、调整及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根据考勤、考绩等情况,享受相应的绩效待遇。
(四)保险缴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缴,连同单位应缴部分一并上缴社保和公积金账户),单位承担部分由市财政拨付。
(五)管理。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检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聘后合同管理、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领取面试、体检等通知书和提交考察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对招聘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监督。
九、有关事宜
(一)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engzho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简章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简章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180776 监督举报电话:0391-819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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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孟州市公开招聘查验场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xlsx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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