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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阳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4:57:27来源:网络浏览:

  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017南阳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82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日(9:00-12:00,13:00-17: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宛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名额

  2017年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2名,事业编制,财政全额供给。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要求及拟聘人数见附件(宛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宛城区政府网站、公告张贴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本人填写《宛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职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表在宛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现场影像、指纹采集。报名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凭相关证件(证明)免缴笔试考务费。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1:2,若降低比例后,还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组织部门通知其于2017年12月21日16:00前,到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从我市入伍和入伍前户籍在南阳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加分的大学生村干部需填写“大学生村干部信息承诺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其余三类服务项目报考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咨询台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请关注招聘网站。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组织、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凭相关加分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宛城区政府网站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降低开考比例到1:2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可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面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若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依次相同时,对总成绩相同者增加一次面试,按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均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纳入财政全额供给。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报名者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南阳市宛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专用网站。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发布信息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公告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宛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1172607

  举报电话:0377-63219901

    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