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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食品药品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0:24:11来源:网络浏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争取郑州药品进口口岸申报工作的指示及口岸药品检验所申报工作中关于人员条件的要求,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创新引才聚才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实施。

  三、招聘名额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人员8 名,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发布信息及报名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发布,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 11月 9日至 11月 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4日17:00期间,将报名信息提交至hnyjsrsk@163.com邮箱。

  2.报考资格审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6日登录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期间到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1519房间领取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招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 。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或取消拟聘用岗位。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药品检验及药物分析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周二)9:00至10:3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2017年11月29日在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数为拟招聘人数的2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依据考生情况划定。

  (二)面试

  面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由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一份,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职称资格证等有关证明和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级排名。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1.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