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鄢陵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08:54:40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满足鄢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日常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许昌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应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须是国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电子商务、计算机专业相关。
4、报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至1999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5、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鄢陵县人劳局、商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鄢陵县政府网(http://www.yanli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鄢陵县商务局人事股(人民路中段)。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自行下载)。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10月25日至10月26日到鄢陵县商务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报考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1.5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领导组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确定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试用期间,工资,1570元/月。试用期满后,大专学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暂定为每月187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暂定为每月1970元,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聘用之日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年度考核合格,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3、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一定奖励。就业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经当地县级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4、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解释权归县商务局)
六、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鄢陵县商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270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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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商务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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