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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南阳桐柏县事业单位招聘及选调1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16:34:33来源:网络浏览:

  根据工作需要,经桐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面向县内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8名工作人员到县全供事业单位。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1、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

  2、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专项招聘人员包括:在桐柏县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桐柏县内参加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桐柏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参加桐柏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2016年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从我县入伍和入学前户籍在桐柏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

  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所在地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具体招聘职位和名额见《桐柏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专项招聘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要求见《桐柏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县内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县内在编人员均不得报考专项招聘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20日17:30(双休日除外)

  地址:桐柏县市民之家2楼人才中心窗口(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东400米)

  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桐柏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除须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专项招聘职位可放宽到1:2),相应核减该招聘职位;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中,专项招聘人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面向桐柏县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一线医疗单位除外)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截止2017年6月30日前)。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共选调68人,具体岗位及名额见《桐柏县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4)。

  (四)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其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报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职位的,须为退役士兵。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县内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近3年内年度考核等次有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近3年内累计请假6个月以上或脱岗3个月以上(非本人原因除外)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几个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20日17:30(双休日除外)

  地址:桐柏县市民之家2楼人才中心窗口(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东400米)

  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桐柏县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5);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

  ③报考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职位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书。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选调职位名额。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2、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行。

  考察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体检考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因放弃选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选聘办法:本次公开选调分县直全供事业单位、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和公安巡特警大队三类职位,考试合格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本人依次选择职位,放弃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资格。

  (3)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选调)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

  1、桐柏县2017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ls

  2、桐柏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doc.doc

  3、桐柏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4、桐柏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ls

   5、桐柏县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