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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郑州市巩义市环境保护局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16:03:51来源:网络浏览:

  一、用工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20名,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派遣公司派往巩义市环境保护局,从事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巩义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专业10名(限男性),文秘类专业5名,计算机类专业5名;

  8、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第一年1600元/月,第二年及以后执行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作情况可执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合同三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考试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报名表一份(贴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7年7月8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巩义市环境保护局一楼大厅(巩义市东区紫荆路127号)。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巩义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306室。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进行理论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以及所需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递补考察对象。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网址http://huanbaoju.gongyishi.gov.cn/gyhb/index.htm)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咨询电话:6458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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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s.xls

  

  2017年6月30日